【本文来自《从导致别人吸二手烟来讲:自由权的体现永远不能建立在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首先表态,我赞成禁烟,因为我是老烟民,早就想戒烟但化学物质成瘾,而利用这种依赖性即使有高额利润,从社会层面讲这并不光彩,这点就不深入讨论了。

其二,讨论一个问题要看事实存在与否,以及事实的严重性问题。

吸烟有害健康吗?毫无疑问是

二手烟有害健康,影响他人吗?是!

二手烟对他人的影响程度如何?在封闭的空间有一定影响,如电梯间、相对封闭的棋牌室吸烟;但是认为二手烟影响甚至超过一手烟就简直是胡说八道了,这完全违反化学原理,有害物质稀释千倍万倍其毒性更强这种事是不可能存在的。

其三,如何面对在未封闭的公共空间吸烟?

每个人的存在不可能对他人毫无影响,如提到的讨厌的香水味、公共场合的噪音、火车上飞机上哭泣的小孩、各种体味、人体废气等等,甚至大街上汽车的尾气。

只要这种影响不超出一定程度,作为社会人就只能接受。

如果过份夸大这种影响,就只能算作吹毛求疵没事找事,或者叫“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