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代表建议智驾失误导致驾驶员受伤,应纳入三者险,你怎么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任何交通工具都应该有商业保险!

但“智驾”是个伪概念!

必须明确驾驶机动车的责任主体是“自然人”还是“软件”,这是解决保险问题的关键。

如果是“软件”在驾驶机动车,不论称谓“智驾”还是“自驾”,主体责任都是车辆生产商及有连带责任的销售商和软件开发商。

现在最该试行的产品应该从已经运行多年的无人运输卡车、无人出租车及无人送货车开始,通过不断提速及叠代来快速实现“自驾”软件的全面普及,把“智驾”变成真正意义上的“自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