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密探财经(ID:Spy Finance)
上周末以来,“离岸信托征缴个税20%”成为全网讨论最热的讨论点。要知道,过去离岸公司一直都是隐形富豪最隐秘的避税通道。
如今,“离岸信托=绝对安全”已开始动摇,海外避税暗道要被堵上。7月24日,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要对离岸信托统一征收20%的个税
居民个人将股票、房产等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及通过该离岸信托取得的收益,在设立、存续期增值、终止清算取得收益等三大环节都要据实申报个税应征额并缴纳20%的个税。
1、设立时: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装入财产的市场价值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税。
2、存续期:离岸信托及其管理、控制的境外实体存续期的增值收益,根据收益性质分别按“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年计算缴纳20%的个税。
3、终止清算时:离岸信托以全部离岸信托财产的清算收益为应税所得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缴纳20%的个税。
注意!设立超过3年的离岸信托,不再追征设立环节的税款,而存续环节的收益,不论设立时间均需申报但给予了3个月的申报宽限期且免于加收滞纳金。
据公开消息称,有市场机构估算国内通过开曼、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离岸信托总资产在2.3万亿-2.7万亿。知名经济学家卢麒元此前视频受访时曾说,2012年至2018年约有大概3万亿美元资金通过信托等形式流出。
对照那个时间点,正是大量中概股、内地房企海外上市及扩张潮,尤其是很多民企老板在开曼、BVI、新加坡等设立离岸信托公司等,核心诉求包括家族财富定向传承、婚姻风险隔离、上市公司股权稳定、长期资产保护等。
比如2018年9月底在港上市的“餐饮巨头”海底捞,注册地在开曼群岛,由实控人张勇、舒萍夫妇通过各自的离岸信托Apple Trust、Rose Trust及其旗下对应BVI公司控制,再通过控股在新加坡成立的“Haidilao Singapore”进而掌控在中国境内的经营实体。
作为海底捞实控人的张勇夫妇,在上市时已取得新加坡国籍,通过“移民+离岸信托”将所持海底捞股票纳入离岸信托,最终流回到不(对海外收入)征税的新加坡。
不少人担忧:先富群体的二代可能大部分已是外籍,很多已接班,这些根植于国内市场的企业,一夜之间变成了外企,享受外企在国内经营的所得税优惠。
这不用担心。《公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个人,可判定为有住所居民个人。”换言之,即便你取得外籍,实际收益仍来自国内,也要按20%征税。
从《公告》第十二条规定看,离岸信托也将被“穿透”至存在隐秘关联关系多种情形,这些人想藏匿收入已很难。
知名经济学家卢麒元近日发文称,好多离岸信托并非真实个税后收入形成,很多(应过半)是境内信贷构成。《公告》仅是开始,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实际上,早在9年前,国家相关部门就开始着手“准备”了。
2017年5月,号称“中国版CRS”的《关于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一行三会”)公布,该年7月起施行。
《财经》杂志曾发文称,这意味着在境外金融账户持有高额资产的中国税收居民相关信息将有可能被交换回国,这一信息的回流和利用或将对其的境外避税者、洗钱者、贪腐者带来法治震慑。
彼时,羊城晚报也曾刊发重要文章《“避税天堂”离岸公司背后的隐形富豪要见光了》,可谓一针见血。
2023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共同申报准则的升级版——CRS 2.0,核心是把加密资产、数字金融产品纳入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范围,要求多重税务居民身份“全量申报”。简单说,就是资产范围扩大、身份申报更严、穿透审查更深。
2026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转载新华社文章称,去年以来,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对2022年至2024年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进行自查。
相关机构解读认为,中国对境外收入的税收执法正从“信息交换”阶段迈向“实质落地”阶段。
据人民日报最新发文指出,此前跨境涉税信息获取难度大,但伴随ITC持续深化、CRS金融账户自动信交换常态化,跨境征管信息壁垒全面打通,此次出台专项政策既顺应国际反避税大势,也将补齐离岸信托税制短板
其还明确称,此次专项政策坚持“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划清合规和避税清晰边界,政策仅规范涉税申报和纳税义务,合理的跨境风险隔离、财富代际安排均受法律保护。实现境内外资产、不同收入群体税负规则统一,推动各类经济要素在统一法治框架下有序流动,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下的跨境资产配置构筑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财税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