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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naval news

美国根据白宫新造船令对外国建造军舰持开放态度图为日本“最上”级护卫舰(左)和韩国海军“忠南”级护卫舰(右),两者均被视为美国海军新护航计划的首要候选方案。三菱重工和现代重工均积极参与潜在的美国市场进入策略。(日本海上自卫队和现代重工图片)

一份新的白宫总统备忘录邀请国际造船商根据“芬兰模式”竞争美国海军的护航舰项目。

在一项旨在突破国内工业瓶颈、加速舰队扩张的重大政策转变中,白宫发布了一份全面的总统备忘录,为盟国国际造船商为美国海军设计和建造水面作战舰艇打开了大门。

这项名为“重建美国海军与美国造船工业基础”的行政命令,直指美国主要防务造船项目面临的严重积压、预算超支和产能限制问题。为克服这些障碍,政府正在建立一条国际采购途径,以加速现代化军舰投入使用。

美国水面战舰的“芬兰模式”

该指令的核心是扩大所谓的“芬兰模式”——一种在美芬联合破冰船采购项目中开创的框架。根据这一方法,允许国际船厂在海外建造某一级别的首批舰船,以快速交付船体能力。作为交换,外国承包商必须通过收购多数股权或在美国境内建立新造船厂、转让专有技术,并将所有后续建造转移到美国本土,从而直接投资于美国国防工业基础。

该备忘录指示战争部长与海军部长协商,在90天内针对轻型水面作战舰艇提交一项新的竞争性采购计划的全面方案。

该命令特别要求为优化以下任务的多任务平台进行国际竞争:

反潜战(ASW)

反水面战(ASuW)

护航任务

通过利用盟国已有的成熟母型设计战舰,美国政府力求绕过冗长的国内开发周期。关键在于,备忘录禁止海军当局在没有明确行政监督的情况下,对选定平台强加迭代式的定制设计变更——这种做法被指为过去采购延误的根源。

芬兰模式采购流程

[ 国际船厂 ] ──► 初始建造(第1和第2艘) ──► 快速进入舰队

(技术转让与资本投资)

[ 美国本土船厂 ] ──► 批量生产(第3艘及以上) ──► 美国舰队扩张

后勤和海运的海外选项

该框架不仅限于水面作战舰艇。白宫指令还指示海事官员将相同的国际采购模式应用于战略辅助平台,包括综合海上补给(CONSOL)油船和军用滚装(Ro-Ro)海运船。

对于欧洲和亚洲的全球防务供应商而言,90天的倒计时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窗口。盟国设计的战舰——尤其是欧洲和亚洲建造的经过验证的护卫舰和轻巡洋舰级护航舰——预计将在即将到来的行业竞标中占据重要地位。

如果得以实施,该指令将标志着现代历史上美国海军一线水面作战舰艇首次在外国船厂建造,这代表着华盛顿在平衡国内保护主义与紧迫的海军战备之间进行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重新计算。